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南宁网

提起家暴,很多人会想到拳打脚踢和打骂等伤害行为。其实,家暴远不只有这些。
市民张亮(化名)与妻子结婚两年,去年孩子出生。这时妻子向张亮提出要上交他的工资卡,原因是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孩子出生后,花销肯定加大,担心入不敷出。上交工资卡后,妻子每月给张亮1000元零花钱。没过多长时间,张亮便体会到“手中没钱,心里发慌”的感觉。
他还像以前那样,不时地和朋友出去吃个饭,买个游戏卡,买条烟,结果半个多月这1000元零花钱就花完了。他伸手向妻子要钱,被妻子数落了一顿,嫌他不顾家。张亮很是郁闷,认为妻子这是对他实行家暴。为此,他和妻子吵了好几次架,两人经常陷入冷战,夫妻关系也变得不太融洽。
律师说法
每个月给丈夫规定零用钱,这种方式本身不是家暴,每个家庭的经济管理方式不同,是夫妻的相处模式。如果要上升到是否家暴的层面,就要具体看这种方式对丈夫的影响。有的丈夫开销很小,上班、吃饭都不用花钱,也没有其他的消费,可能在威海每月500元都用不了,那么没收工资卡限定零用钱,就不是家暴。如果像张亮一样,妻子没收工资卡、限制消费,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让张亮明显感觉到被控制了,夫妻关系因此受到影响,这就是家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