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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找工作遭打怎么回事 结果怎么样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南宁网

  近日两女子找工作却遭到暴打,这是怎么回事呢?两女子找工作为什么会遭打呢?结果怎么样呢?一起来看看!

两女子找工作遭打怎么回事 结果怎么样

  两女子找工作遭打怎么回事

  2018年4月3日讯,前几天的西安街头,一名男子对着两名女子在街头动起了手,女孩被击打倒地,男子还不罢手,接连用脚在两名女子头部猛踹,在网上流传的这段画面也引起了大家的愤慨。

  受害人小丽说,事发在今年的3月25号晚上八点多,在西安市的梨园路维也纳酒店附近,当时她们是去找工作的。

  小丽:我们是做美容的,在网上投的简历,然后对方说自己有一个店,我们就正好约在那儿说去看看。

  小丽说男子告诉她们自己有家高端美容店面,工资很高,不过,在聊天中,小丽隐约觉得,对方有些不太正常。

  小丽:他让我们发一些性感的照片,还说年龄越小,身材越好,皮肤越好,工资就越高。我们觉得这人有点猥琐,不是很高兴。

两女子找工作遭打怎么回事 结果怎么样

  男子提出了一些要求,小丽说自己委婉拒绝,接下来男子依旧正常谈工作,于是就约在了一个酒店附近见面,当小丽和妹妹刚见到人,这名男子就开始动手殴打她们。

  小丽:我估计就是他的要求我们没有满足,他就恼羞成怒了。

  被殴打后,两人身上多处受伤,小丽的妹妹脸部受伤较严重,事发后小丽还给男子发微信,不过,这名男子语气十分强硬。

  小丽:我们报警了!

  男子:报就报呗,多大点事?我是杀你了还是咋了?我为什么要你过来呢,老子听你那些话老子已经很不爽了!

  小丽提供的电话,记者拨打为空号,目前小丽已经报了警,她们还在等待进一步调查的结果。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界定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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