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犯罪分子非法占地入狱,执法部门三年未纠正其违法行为
【撰文/张喜斌 统筹/刘姝蓉】2015年11月4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文刑初字第7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玉玺范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文水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玉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土资源局等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该耕地上建成玉玺平安综合批发市场),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大白新闻了解到,早在2014年,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就曾多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自行拆除。此外,文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也在2017年多次下发取缔市场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的通知。不过,当地居民称:截至目前,该批发市场仍未拆除,仍在正常经营。
○犯罪分子非法占地入狱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文刑初字第7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玉玺,男,1970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市民,山西省祁县人,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现住山西省文水县孝义镇上贤村。
2014年3月5日,其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年3月24日刑满释放。2015年4月7日,其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文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文检公诉【2015】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玉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5年6月26日向文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王玉玺从辽宁回乡后计划在文水经营蔬菜批发市场,后认识当时马村村委主任孙高天(已判),经与孙商议后以800000元的价格租用马村村南西坡头席地耕地50余亩,另以125000元购得上贤村村民段建壮口粮地4亩,王圈占该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该耕地上建成玉玺平安综合批发市场,经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勘测,王共计占用60.32亩基本农田。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玉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土资源局等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王玉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据此,文水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4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玉玺范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0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该批发市场至今仍未拆除
据了解,早在2014年6月10日和2014年8月4日,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就曾向王玉玺下达过第(14073)号和第(14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件显示:王玉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动工修建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59条的规定。据此作出处罚: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
此外,2017年10月23日,文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曾下发通知: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决定对该市场予以取缔,限各经营户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市场。
2017年11月6日,文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再次下发文工商质监发【2017】43号文件——《文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取缔孝义镇玉玺平安市场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孝义镇玉玺平安市场被县政府列入取缔范围,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已于2017年10月23日下达通知,要求各经营户十日内退出市场,现我局组织人员清理市场,各经营户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撤离市场。
今日(5月3日),当地村民告诉大白新闻:“目前,玉玺平安综合批发市场仍未拆除,仍在正常经营”。此外,大白新闻还了解到,王玉玺曾因在2017年上半年继续扩建该批发市场,于2017年下半年被收监。
此前,文水县国土资源局一局长曾对大白新闻表示:“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10月起诉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其介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召集了相关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
该局长还表示:“我们发现违法占地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但我们不能强制执行,只能让法院来强制执行。政府也非常重视这个事,我们也曾多次下发通知,国土局、工商局等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一定会把我们的工作做好”。
当地村民称,其曾找过文水县工商局的领导反映此事。村民称,“工商局说这个事情需要政府组织,各部门互相配合,国土部门负责恢复地貌,供电公司负责断电……工商局说到时候需要工商局做什么他们就配合”。
今日,大白新闻曾多次拨打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和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电话,以及相关局领导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前,大白新闻也曾向相关局领导发送信息,但均未获回复。